Home / 新聞 / 屏縣動保條例上路 遛狗不繫繩最高開罰1萬5千元新聞屏縣動保條例上路 遛狗不繫繩最高開罰1萬5千元2025-06-02 屏東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經農業部核定,按照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4項規定,民眾遛狗未繫繩經勸導不聽、未經許可持有獸鋏都將開罰,請養狗民眾多加留意。 Share this ArticlePrevious Article屏東唯一龍舟賽5/30至5/31登場 33隊伍齊聚東港溪畔爭冠Next Article潮州首辦水中嘉年華盛會 推廣水安教育hedy.pu Related Posts 潮州國中62屆校慶 代理鎮長黃有成獲頒傑出校友 2025-12-05 潮州跨年健走活動報名 公所預計下週開放 2025-12-05 屏首座標準射箭場來義高中啟用 喜迎世界原民運動會 2025-12-05 Leave a Reply 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Comment顯示名稱 * 電子郵件地址 * 個人網站網址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,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。